扰民甚至构成人身伤害如何以法律制裁
更新时间:2009-12-10 20:44:34
问题描述:
我刚买的一套住房,房子挺满意,因为还贷压力我暂时出租以租还贷,租户是妈妈陪读的,挺省心的,但是没过一个月租户反映邻居经常半夜大声说话等一系列手段扰民,甚至经常报警,警察来了查了一下租户身份证就完了。有几次剪开防盗门网往里面放现金,租户马上报了警,警察把钱拿走就没说什么。租户告诉我此事后我立即去了居委会,所管派出所调查,没想他们都了解情况,说嫌疑人是60多岁未婚男士,有个亲弟弟,但是只有他伺候母亲(母亲年高耳聋),曾经打算送精神病院,可是因为母亲没人管,弟弟也不愿管。为此我十分气氛,房子没有防碍他任何事,他好像就是不愿意房子有人住,而且上一个房主基本8年没住过人。他到底有没有精神问题我也无从考证,无论房子是租户还是我本人居住,我想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他这样经常三更半夜扰民,万一有一天他有暴力倾向怎么办,因为不知道他采用什么方式。如果他再这样扰民,我想录音作为证据然后报警,如果多次报警记录,我就起诉他,让他做精神鉴定,该送哪里治疗送哪里治疗。请律师帮忙,我的想法合乎法律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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