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看房协议后可否与其他中介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更新时间:2011-02-28 12:04:14
问题描述:
我在A中介公司中寻找出租房屋,A中介经纪人带我看了两套房源并签了看房协议,第一套我比较满意,但与经纪人磋商中介费和房租未果。第二套不满意。后找到B中介公司,在B公司的房源中,我们看到了同一套房,经过与房东确认,B中介为房主委托中介,房主与A中介无任何关系,A中介只是通过网络房源联系到B中介希望帮助寻找租客。后我们与B中介签约,并支付了房租和中介费。搬到新住处后,A中介经纪人以欺诈的方式带领另外两名男子闯入我租住的房屋,并以协议中如果租客或租客同行人及有其他利害关系的租客利用A中介房源取得租住权利既属于违约,要支付一个月房租为违约金 ,并支付全额中介费(一个月房租)共计7200元,交涉无果后,还要搬取房屋内物品并要霸占房屋不走,还直接闯入女生卧室及躺在床上。报警110后,警察叫来了房东,房东证明其没有与A中介有过任何来往,也没口头和书面委托过A中介出租房屋。警察将三名中介男子请出房子,说有纠纷可以起诉解决。
请问,如果起诉,我如何应诉。如果A中介继续骚扰我正常居住,我如何维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