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男方以书面协议的方式承诺给女方,没有公正,只有双方签字,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09-12-03 22:47:58
问题描述:
我的一位朋友,因丈夫常年在外搞婚外情,但又无确凿证据,经过多方面努力,每次男方都写保证书说能改,但是到现在也没改,只是用房产赢得女方原谅,所以男方就以协议的方式将地产和房产给了女方,只是这份协议没有公证处的公证,只有双方签字,请问有无法律效力?再问每次的保证书能否证明丈夫有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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