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界定为医疗事故?
更新时间:2009-12-06 12:57:15
问题描述: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
2009年11月11日,发生车祸,导致腿部骨折,后送我医院救治,在医院期间,无数次肚子疼痛,无法进食,进食后就是哇哇呕吐,食物都被吐出来,随后半个多月后出院,回家后肚子疼痛呕吐时掉下床,随送进医院,医院无力,回家就死亡了,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界定为医疗事故??是不是在住院期间医院就应该给病人进行全部检查哪?在知道病人是发生车祸后进入医院救治的,是否应该进行多方面的详细检查才可以哪??还有就是,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家属如何取得证据哪?死亡人员能否就行下葬哪?多谢!希望回复的越详细越好?
补充:期待详细的解答,须鉴定?怎么个鉴定法?需要走什么程序?怎么操作?对于我们这些不是很熟知法律的人来说,能否回答的详细些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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