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委托加工的产品能否在法律意义上算是我们公司自己的产品?
更新时间:2009-12-02 13:50:49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与另一家工厂签订常年采购合同,委托该工厂为我们公司加工产品,且被委托的工厂不得向我公司以外的第三家工厂出售产品,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我们公司的技术规范和生产标准以后才能够向我们公司出售,并且所有产品质量问题都由我们公司自己承担,这种情况下,我们公司是否是该产品的法律意义上的生产者?该生产环节能否算是我们公司自己内部的生产环节?产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方应该标注我们公司还是受委托加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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