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伤害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09-11-30 21:20:27
问题描述:
我父亲于07年9月因为失手把一个智残人士的手割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我父亲在08年11月份去世。今年6月份对方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法院判决我和我母亲在继承遗产实际范围内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万8千元。因为我父亲生前没有遗产留给我们,只有我母亲名下的一处房产,还有其他债务。请问这种情况,我和我母亲有没有义务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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