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将股权转让款提存由于公证处,请问该款的所有权是属于唐某个人所有(货币是特殊种类物,还是大家所有(合伙人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更新时间:2009-12-01 06:04:33
问题描述:
2003年7月8日,唐某、成某及王某共同签订了一份“合作投资协议”约定共同向“*公司”投资并一致推选唐某作为代表四方的股东。2007年4月12日唐某代表二合伙人把“*公司”投资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了“*公司”股东刘某。刘某将股权转让款提存由于公证处,由唐某领取。请问该款的所有权是属于唐某个人所有(货币是特殊种类物,其所有权的表现形式为占有),还是大家所有(合伙人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结果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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