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上诉吗?
更新时间:2009-12-01 22:47:51
问题描述:
我弟(17岁)被判因抢劫(一共四起,有持 *** ,没伤人)有期徒刑10年,罚款2000元。
2008年3月某日,我弟和另外一个被抓的人骑车上街被捕,说他们涉及抢劫,2008年11月判刑。证据就是他们的口供和指认的现场,没有实物证据及证人出庭。在2008后9月初审的时,二个被告人都说当时的口供是被人吊起来所录的,他们没有指认现场,是关几天后,他们用车搭在那什么地方,就叫他们下来拍照。由于另个一个被告人已满18岁,他们是分开来审的,说的都是一样。我弟在法庭就只认了二起,说那个 *** 只会响是不能伤人的。宣判后,两个被告人都不服。补充一下,另外一个被告人19岁,和我弟做案一起(他分了500元,我弟分得300元,其它三人各分得400元),和其它人做案二起,判9年,罚款10000元。像这样的情况,上诉还有希望少判吗?他们这个的证据充分吗?乞求大家意见和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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