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分期付款问题
更新时间:2009-11-30 19:55:02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
去年11月份,我在深圳龙岗分期付款,购买了两部手机.共2200元,分六个月还清.每个月交纳440的期款.每个月交纳60块钱的利息.今年6月份到最后期限,
问题一,合同只签定一部手机的方式,却需要付两部手机的利息.请问这样合法吗?我需要还清这些款项吗?
问题二,到现在,因为经济问题,我只付了4个月的款项(付1760元),已经拖欠了9个月的期限,期间没有跟他们进行过联系,他们公司已经委托律师进行追款,说我欠款达1195元(因为欠款,还收取了我的部分只织纳金),须本月还清.请问我还需要还款吗?他们说如果不还将使得我身份证无效,信誉度降低,还得付法律责任,请问是这样的吗?
请律师帮我分析下,谢谢
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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