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感情骗钱
更新时间:2009-11-29 22:07:06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请给建议该怎么办?
我在04年认识了一个男友,相识后看过他的身份证.俩人交往了三年半,在这段时间内他以开公司需要投钱或资经周转不活及其它很多理由同我借了23万元.当初说要同我结婚,所以我相信并尽力帮助他.08年3月,因他总是已各种借口拖延结婚就分手.他于08年5月给我写了一张借条说钱款分2次还我,08年还5万.09年底还完余款,并写了他的名字及身份证号.
分手后我发现他在与我交往其中并同时与多名女人交往,并也同她们借了钱,只是金额没有我的大.
分手后我查证了他的身份证号码,尽然发现查无此人,身份证号及人名不符合.
到现在为止他一分钱还没有还我,虽然早就过了他承诺的还款时间.
08年我在去当地报过案,但派出所以借钱给他是自愿为由不予立案.
现在不知道他人在那里,也不知道他家是那里的,相处期间他已各种借口都不让我去他家里.
他一直说他未婚,现在知道他有小孩子,也结过婚,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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