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挪用公款
更新时间:2009-11-29 21:06:44
问题描述:
朋友是业务员,从客户收款后交给老板(个体公司),因某些原因,朋友挪用了一些,有一些是客户马虎,交给老板后没有注明,但是没有证据,所以相当于挪用了,共50000多一点,老板以两分的利息要求还款,先还了20000多,目前的情况是:因没钱,在还了20000多一点后,一直没还,但是等有钱后还是会还的。我的问题是:老板要告我朋友,我朋友会判刑吗?还有老板收利息(有点被老板逼迫威胁才答应的)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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