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伤害赔偿
更新时间:2009-11-27 21:43:00
问题描述:
关于一起交通人身损害赔偿
因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委托律师代理赔偿,法院判决赔偿5万元整。
现根据 委托代理合同 中的 补充协议 如下:
补充协议
1,乙方承诺对甲方的人身损害赔偿按照城镇居民标准办理;
2,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预交纳贰仟元代理费,剩余代理费待本案确定后按法院支持甲方赔偿额的5%(一万以下另加500元)减去甲方已预交的2000元(贰仟元)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另加交通费等500元。
3,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签名 时间
请问律师先生,现在还需要补交给委托律师的余款是多少钱? 这个合同是否会有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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