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
更新时间:2008-12-25 15:09:55
问题描述:
我于2007年9月9日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来去浠水县人民医院治疗,在住院2个多月后,我的右手桡腕关节还是处于半脱位状态,我去了黄冈医学会做了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但院方存在一些错误或缺陷,其医疗行为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之处,专家组认为本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对患者目前存在的右桡腕关节半脱位及活动功能欠佳之不良后果建议人民法院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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