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殴导致一人死亡。
更新时间:2009-11-25 22:36:52
问题描述:
我弟弟开车带2个朋友在街上玩,与另群人发生口角。最后被另群人打了。我弟弟和他朋友随后都打电话叫人报复了。大概叫了30多个人在一学校门口抓到他们。我弟弟一个朋友打的第一钢管。随后受害人倒地。我弟弟他们这伙人见人倒地后一翁而上。有的用钢管 有的是拳打脚踢 我弟弟当时没拿钢管,但钢管是我弟弟和另外一个朋友去市场截的。最后受害人经抢救无效在第2天死亡。
我弟弟和他朋友们案发后在一外面躲了一段时间。有的被抓 有的自首。我弟弟是在案发大半年之后去公安局自首的。然后被刑警队拘留。过了几天请人把他保释出来了。也就是法律上说的取保候审。我弟弟和他的朋友们这批人分3批受审。第一批已经宣判过了。我弟弟是最后一批受审的。可上天案子移交到检察院的时候我弟弟突然被拘押了。而他的朋友们大多数都是取保候审,移交到检察院的时候并没有被拘押。我弟弟现在被关在里面也不叫见面,请问这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他和他朋友同样是取保候审,而只拘押了我弟弟一个人。
我弟弟在里面又起到什么位置。主犯还是从犯?
将会被判多重的罪刑?
注明下(我弟弟案发的时候还差几个月才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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