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替我上班结果受伤了。
更新时间:2008-12-25 13:36:52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同在一个工厂上班,但是工种不一样。2007年10月份的一天我因为去外地没有赶回来所以打电话让老公替我上班。结果老公的腿被卡在了皮带里造成左腿胫骨骨折。第一次住院手费花了10000多元。而且一年后还得第二次手术取钢板。工厂处理结果是责任责任事故按工伤处理,但我个人罚款全部医疗费的百分之40。工厂为工人入的集体意外保险报销5000元算是工厂负担的部分,我想知道分配的合理吗?第二次手术工厂还应不应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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