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回答房屋纠纷
更新时间:2009-11-21 16:13:23
问题描述:
我老姥姥姥爷有套使用权的房子,在他们去世后过户在我小舅舅名下,后来小舅舅也去世了就过户给我的四舅,当时由于我四舅妈有外遇后离家出走,我舅舅起诉离婚还没有判决,法院没有就财产进行分割,也未就我未成年妹妹的抚养问题进行判决,只判决他们离婚。因为找不到她,当时就找了别人代替进行公证办理的过户手续。现在我四舅身患肺癌,已是晚期,无钱治病,本想卖房,但前妻身在外地又不肯公证同意卖方,因此办不了过户手续,因我舅舅多次与其协商,同意将卖房款一半给她,并且将治病后剩余款项也给她,其依然不予同意,她现在不接电话无法联系,我舅舅不想把房子留给她,这套房子本来规划今年动迁,但迟迟未动,传闻明年6月份动迁,因多年来兄妹借房子借钱给他,现在我舅舅想把房子留给兄妹。请问有什么办法?
1.可不可以让我小舅妈起诉推翻原先办理的过户手续,因别人冒名公证不合法。
2.可不可以兄妹之间就将来拆迁款分割定份协议,因该房屋是老人留下的。
3.可不可以公证,立遗嘱将将来动迁款给其余兄妹。
4.实在不行,我舅想把该使用权房屋交还产权单位,是否可行,我看到使用权证后写的如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可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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