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赔偿额
更新时间:2008-12-25 14:49:06
问题描述:
我弟弟因药物过敏致死,医院有重大过错,将过敏反应看作是正常反应,不采取任何抗过敏措施,发作后抢救无效死亡。
我弟弟今年33周岁。城镇户口,弟妹无工作,有一个3周岁的小孩。父母都在,父亲有退休工资,母亲无收入。我父母共有三个子女。我省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45元,人均消费性支出7519元。
请问,在医院负全责的情况下,依民法通则,我们家属该如何提出索赔?特别是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这两个项目,请祥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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