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第三者应采取什么惩罚措施
更新时间:2009-11-18 12:55:17
问题描述:
我是个有妇之夫,三年前,认得一女孩子,她也知我的情况,知道我有崽和老婆,但我们还是自愿发生了关系,事后,她经常和我来往,并租房同居,她也极力要我离婚,连逼带骗,有时打电话给我家,有时说我离开她,她就要死在我面前,说要我身败名裂,当时,我也一直感觉她爱我,所以经过长达一年的时间思想斗争,同时在她的再三追逼和蒙骗下,我跟前妻民政局协议离婚不成,又到法院起诉离婚,连离婚协议内容都是这个女人想的,最终离了婚,离婚后,这个女的也逼我不要和前妻来往,把我看得很紧,可离婚后一年,现在她却说家人反对,离我而去,在这三年里,我把所有的精力和物力花在了她身上,租房,吃的穿的玩的等花了将近三万,最重要的是她把我逼离后这样一走了之,而且花言巧语骗得我要死,最终一无所有。我承认我有错,但对这样的女人在法律上她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请律师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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