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主张那些权益?
更新时间:2009-12-30 17:06:0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在单位连续工作了三年多时间,期间以各种形式签订过三次劳动合同。现在,单位已经费紧张为名将我口头辞退,没有提前通知,不给任何补偿,不给书面辞退书。后两次劳动合同副本和养老保险副本均被单位扣押。具体情况如下:2006年9月25日被单位聘用,至2007年2月26日未签劳动合同,未交养老保险;2007年2月27日-2008年2月26日,单位与我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之后单位又以劳动派遣形式与我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2008年7 月1日在劳动派遣合同未到期情况下,单位以单位名义与我签订一年期正式劳动合同;2009年6月29日合同到期后,单位未与我续签劳动合同,也未辞退我。2009年10月25日,单位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将我口头辞退。三年多时间中,我的工资比同科室人员与后进科室人员工资少1130元。请问,这种情况我如何主张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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