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流转的问题,有些复杂,请帮助,急!
更新时间:2009-11-17 09:04:20
问题描述:
我想买一块“五荒”地,情况是:该地2000年由A某承包15年到2015,有四至,面积100亩(实为150亩),2004年A与B某协议:A某出地、B某栽树100亩并管理 补偿归A某 林权归B某,余50亩荒地归B某“经营”,如国家征地由AB共同参加协议。A某与林业部门签了还林协议,验收合格。2006年B谋办了100亩林权证。现,B某欲将经营权、林权等全部卖给我:从今起45年价格15万元。延长承包期手续由B某办理、承包人是B谋,我通过他再次承包。我要保证A某正常获得补贴款。
问题:1、当年A某(非本村民)的承包协议,未经2/3村民代表同意,也没拍卖、招标等。现已过9年,并退耕还林村民无异意,是否默认合法? A某的范围是以四至为准还是以标明的100亩为准呢? 2、A某与B某补充协议中的:“为B某经营”可以认定为B某是经营权人吗?他有权将140亩全部流转吗? 3、B某可直接和村上签2015年以后的承包合同吗?如有征地补偿怎么办? 4、退耕还林可以作为B某继续承包的必要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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