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出具解约函
更新时间:2009-11-17 18:31:43
问题描述:
今年五月份,本人与某中专学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但是由于未能在上海成功申请落户,该中专一直把我作为外聘老师(相当于兼职待遇),未能作为正式员工引入,未办理任何其它手续。十一月我向中专提出要解除双方协议,系里面领导同意,但是中专人事部门却告知我,如果我走可以,但他们不会为我开具解约函,否则会影响单位信用评分的。
由于毕业学校必须要我有原单位开具的解约函才会给我新的三方协议,而与我达成就业意向的新单位是北京的,对方也必须要有三方协议才行。
因此,我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原单位不给我开具解约函,毕业学校就不给我新的三方协议书,因此也就无法与新的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请问,我该如何做才能让原单位给我开具解约函,原单位有权不给我开解约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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