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律师指教,构成犯罪吗?
更新时间:2009-11-17 22:21:21
问题描述:
某诊所主治医师A,从医将近30年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主要以外科手术为主,痔瘘外科是其专长,曾任命多地医院副院长和院长之职,99年左右由于操劳过度,导致二次脑手术复发,出院经卫生局局长商议挂靠当地卫生院名下,在外开设卫生院某某门诊部,每年签定合同交纳管理费停薪保职,08年6月有一痔瘘病人疼痛难忍前来就医,来时带另私立门诊的肛肠照片,A经检查他的病况并不是照片所定结果,A详细讲解痔瘘知识,病人听后对私立门诊的收费及技术大为不满,请求在此做手术并签定手术同意书,手术时其家人陪护观术,医师A之子卫校毕业曾担任部队卫生员,部队颁发卫生员证,医师之子在手术室学技及照护病人保持左侧屈膝术位和扩展视线的辅助工作,术后每天打消炎液和换药,嘱咐定期复查,从未来检查,09年5月此人来门诊索要人身伤残赔偿无果,此人不服就告入法庭要求赔偿,医师要求做因果鉴定,并交纳鉴定费用,此人与妻子在鉴定中心大闹不做愤怒离去,此后又以非法行医告入临猗县公安,公安在9月29以调查带走医师父子,当晚以非法将其父子拘役,38天后通知逮捕,罪名为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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