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里担保人的责任
更新时间:2009-11-16 09:27:22
问题描述:
2007年7月11日.老公朋友从一个人手里借了5万块钱,当时说几天就能还上,让老公做的担保.跟借款人约定2007年12月11号还,结果没还上.老公和他朋友被告上法庭.2008年10月29日审判的,老公和他朋友一起还钱,(他朋友也是国家正式工人).老公每个月的工资1700全扣了,就剩了十几块钱/他朋友每个月才扣500块钱.全家5口人只有他一个有生活来源.最近又要贷款买房子,银行说在还贷期间不能办房贷,需要把欠的款都还上才可以,上星期四去法院咨询审判这个案子的人,说当初是因为他因为判的不合理跟老公的另一个朋友发生口角老公拉架了就把老公工资都扣的他说他说的算他说扣多少就扣多少/.第一被告才还500.我们上有瘫痪的老人,下有3岁的孩子.他还说想把全款都还上还不行,一万块钱1200的利息.我老公说借条当初就没写利息的事。这么判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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