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客户货款,只是发了一半货
更新时间:2009-11-16 23:14:54
问题描述:
我本来是某公司的一个业务员,但是从上个星期已经离开了公司。但是有客户还有打电话给我订货,我叫客户把钱先打到我的私人账户里面,客户汇了20000元,我就拿到客户汇过来的钱去原来我在工作的公司里的以自己的名义与公司买了10000元的货,但是这一点货是客户订了货的一半,我就把这一半的货发给客户,还欠客户10000元的货,我把那些钱用去其它方面。请问,如果我不跟客户发剩余的一半货,又不把一半的钱打给客户,我在法律上是违反了什么罪,会受到什么处罚?我原来的公司有权追究我吗?追究起来我又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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