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不能得到赔偿
更新时间:2009-11-15 10:31:38
问题描述:
我09年5月份转租**大药房一门面做水铺生意,签订一年的合同,由于我10月份结婚,11月11日还在东北,这时候接到房东的电话,说房子到交钱的时候了,我说,我尽快回去,然后于11月12日回到天津,11月13日下班后,就马上去店里和房东商量不在租了,房东说吧东西拉走吧,我说太晚了,明天一下班就找人去拉,然后就走了,第二天,我提前一小时下班,找人去拉东西,谁知道,我的房门被撬开了,门口的牌匾,灯箱都被拆了,随后我找到房东问其去向,他说,是他找人拆的,东西没了,然后我追要,他说就是没了,爱那告那告去,我随后打110报警,民警说,他们可以证明东西是房东拆的,要我起诉他,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事情怎么办,能不能起诉,可不可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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