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骑电动车的人撞倒造成大腿骨折,肇事者却不负责任
更新时间:2009-11-16 21:58:33
问题描述:
11月5日晚上,在农村一个87岁老人走在回家是路上,被骑电动车的人撞倒,第二天我们报了乡镇派出所,他们说这属于交通事故,要通过交警部门。后因着急给老人看病,骑电动车的人将老人送往医院,经医院检查,老人左大腿根部骨折,医院建议住院做手术。后因本地县城医院医疗条件差,我们将老人送往太原医院治疗。但是骑电动车的人以此为由不积极配合,称自己没有钱。可是现在医院称下星期一就可以实施手术,我们家人已经垫付了一万多元医药费。后来交警部门看过资料后说,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辆不属于他们管。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