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应该获得什么样的赔偿?我们可否追究公司责任?
更新时间:2009-11-14 13:37:29
问题描述:
我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签了一年的合同,今年2009年10月份左右合同到期,但是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通知我朋友本人,这样我朋友依然在其公司上班,公司也给交了保险。到了今年11月我朋友因为生病住院,做了手术,在这住院期间,公司打来电话要求我朋友自己回公司自动离职,严重影响我朋友治疗情绪,原因是我朋友请假时间太长,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请假手术,种种理由为由。我朋友自从2003年开始工作,7年的实际工作时间 。在本单位工作有一年多的时间。我朋友如果一旦提起仲裁不按照公司意思做,担心公司年底佣金不会给。我朋友月收入4000元。病情属于重病行列,需要休养,医院可以开具证明。 我朋友生病期间应该有什么待遇?我们可否追究公司责任?我朋友生病期间是否应该获得相应的工资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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