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停车位归属问题
更新时间:2009-11-13 09:31:40
问题描述:
我所在的小区是2003年建的,当年小区的地面停车位归属,没有经过任何形式的抽签,而是个人自己随意占有并称此处就是自己的车位,当时还没有买车,也没有考虑那么多。但是近几年,小区仅有的地面车位加上路边画出的临时车位也供不应求,产生的怪现象就是,原先所谓的“固定车位所有人”,自己没有车停,将固定车位借给其他后有车的业主,由受借方代替交停车费这样既不用交停车费又享有对“固定车位的所有权”。既然他们自己没有车停就应该让出来,而不是继续无任何凭证的享有该车位啊?这样对其他没有车位的业主很不公平,全体业主共同享有停车场的使用权,应用公正透明的方式来抉择谁使用。目前这种方式获取固定停车位的业主多于临时车位的业主,如果投票选择,结果是那些肆意借他人的业主是占多数的。请法律专家能给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或告知可以参考的法律条文。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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