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借款,邮局汇款凭证能作为法律以据吗?
更新时间:2009-11-14 21:24:46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妹夫家住陕西,我住安徽马鞍山,2007年2月他在单位向我借款20000元搞投资养鱼,我通过邮局给他寄去20000元,因为是亲戚没有戒意,没有借条。
2009年因家有事,急需用钱,多次要钱不还,最后点话不接,我想通过法律索要,不知邮局汇款凭证能否作为借款的依据?
俩地之间我不知如何诉讼才能要回我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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