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律师,我是否要给刘家一万五千块钱.如果不给他们起诉我,这官司我能赢吗
更新时间:2009-11-11 20:06:5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叫孟*,今年26岁.07年8月份经家人(大伯家的三哥)与我同村的一户姓刘的男生谈恋爱.刘某是在厦门做油画生意的.当时是他母亲把我带到厦门的,我们才见面.后来刘某开了个店面,我就在店里看店.可是后来我发现我们不合适,就提出了分手.今年四月份我就回到我妈妈家,我妈妈现在一个人在山东威海.回来之后我和刘某把事情讲清楚了.也就正式分手了.但是前几天我回家说要结婚因为我回山东后遇到了我以前的同学,我们处了半年.前几天刚回家领了结婚证可能是刘家听说我要结婚了,就去我家和我哥家说,要我还他们一万五千块钱.还说如果不给就要起诉我意思就是我在厦门没工作,吃的穿的用的都是他们花的钱.这是不错,但是我中间也工作过一个月,可是后来因为刘某要出去上班,就让我辞职了,要我看店,我同意了.所以我一直是帮着看店,做饭,做家务.我们之间也没有什么约定.他家就给我买了个黄金戒指,但是我走的时候把它还给刘某了.再就是过年的时候他给过我两千块钱让我邮给家里,说我们不能回去,就给家里邮点钱吧.除了这些就是日常生活用的,给我买过几件衣服.还有化妆品之类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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