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但找不到他。只有他家的地址和电话。
更新时间:2009-11-13 08:19:33
问题描述:
2008年10月23日,张偷偷用我的**银行信用卡透支了2万元出来说是用于放高利贷。但没有下文。之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多次取款。我每个月的工资加奖金共2000余元,要给他分期还贷款,给孩子买奶粉,正常的家庭开销,有时他没钱了就向我要。
从7/30起他就开始躲起来不回来了。听他一个朋友他在外面还有别的债。另外,他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在外面有女人还嫖娼。我没有书面的证据,人证有的,我该怎么办?
11/11 我去过法院,但里面的人说要我去找被告的法院提出诉讼。我觉得太麻烦,是不是一定要到异地才能解决啊?另外,我手上证明他透支我信用卡我不知情的证据没有,只有银行的清单和我还钱的银行单子。像我这样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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