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纠纷
更新时间:2009-11-11 17:42:29
问题描述:
我于1998年与县人才交流中心(受该县烟草公司委托)签订劳务合同,一直干到现在。该合同属烟草公司与聘用烟技员的格式合同,刚聘用时签了一次,2008年又签了一次,这次约定2011年合同到期。2004年公司为我们办了社保,开始交养老保险金。我今年56岁,公司以我年纪大为由,要求解聘。请问律师我可以争取哪些权利,如可不可以要求公司为我补办1998年以来的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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