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拳头打我,我害怕就举起刀,但是没造成什么后果,别人报警了。请问我会付法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09-11-10 22:25:24
问题描述:
别人用拳头打我,我太阳穴被楚了两个大包,嘴也被打出血了,眼睛也被楚青了,由于我打不过对方,我就随手举起刀,但是并没造成什么后果,对方也没受伤,但是警察来了之后,他确说自己的手受伤了,其实是在楚我的时候把自己手给楚肿了,确说是和我在厮打过程中,我把他手给掰肿的,警察叫我们先各自看病,然后拿医院收据在来处理。我想请问下律师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方说自己没钱拒绝赔偿我医药费,要求拘留,我想问下是否对方被拘留后就不用支付我医药费了?我的举刀行为是否会付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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