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去公安机关还是到法院起诉
更新时间:2008-12-22 21:28:11
问题描述:
2008年6月我将一台设备以每天100元的价格租给吴老板,因为当时有熟人引荐,当时没有收取押金也没有写租赁协议,当时讲好了每月结算一次,可是吴老板将设备拉走后,一直没有给租金,多次打电话,总是说三五天就给,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结果,开始还接电话,12月初吴老板就连电话都不接,这几天手机关机。请问:我是该以吴老板诈骗行为,到公安机关报案,还是以违约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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