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得到工资赔偿?
更新时间:2009-11-10 18:58:39
问题描述:
我从2005年8月17日在胜利广场的两个餐厅(“吃吃看”)担任店长工作至今年的10月28日。期间的休息是每周一个下午(从两点开始休息),几年以来从来没有节假日和公休日,在此期间也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没有交任何保险。今年的10月份,因为公司要求我每天再延长两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被我拒绝,因此被辞退。
请问,像我的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工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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