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紧急,紧急...婚前债务。
更新时间:2009-11-10 09:48:57
问题描述:
因前夫赌博我与前夫离婚已近一年。离婚前丈夫向朋友借了3万块钱(高利贷),借条上只写本金,未写高利息。至今未还,因当时借条上借款人有我和前夫2人的签字。但是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上已经注明我与前夫的婚前债务由前夫无条件承担。并且我们双方都已签字与手印,我们2人各一份,民政局一份(共3份)。请问律师:现在对方一再向我与我前夫追债,如追债未果将采取法律途径解决。而我目前经济收入只有720rmb/月,还要给孩子抚养费300/月。还要照顾有精神抑郁症的母亲。
1.请问根据我的经济状况,一旦债方法律追究我是否承担后果?后果将如何?
2. 我根本无法拿出证据证明是非法债务,请问该怎样有效的处理此事?
3.一旦败诉,我就要偿还,可是我无偿还能力,法院要强制执行是否会拘留?一旦拘留就会使我丢掉现在的工作。我该怎么办?
迫切希望能得到各位资深人士的帮助,先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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