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检查院的人来查账,是否有罪,如果有罪要判多少年?
更新时间:2009-11-07 19:40:12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朋友,在村小组里当会计,又兼任村企业的负责人(该企业一直以承包方式承包给外地商人,年租金17万元,设备保证金5万元),多年来帐目一直清清楚楚受到大家好评.
今年5月因原承包人违约不再承包企业,我的朋友就把剩于的租金退还给承包商.但因承包商违约在前所以设备保证金5万元没有退.这5万元被用来垫付村里的其它消费.
今年9月检查院的人来查账,查出来这5万元.我的朋友一时性急,就做了一张假发票充帐.
请问像这种情况,是否有罪,如果有罪要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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