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的归属
更新时间:2009-11-08 15:55:12
问题描述:
我因去年借给别人23万,在不能归还的情况下,我将对方起诉,并保全了对方的房子,经过一年的努力,现在官司下来了,法院判决我胜,但是再对方不能还钱的时候法院决定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方的房子一直以来有人住着,因为被告在去年起诉之前将房子以27万买与另一方(我以下简称此人叫高),两方在签订了房屋合同之后,高给了我的被告22万,并且去房管局办理缴纳了房屋税等有关手续,在最后没有办理过户的情况下,我起诉了被告保全了房子,现在法院执行部门因为目前的情况,认为高家有一定合法买卖事实,我不能得到房子。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是否我真的不能得到这处房子,高家没有最后的过户,为什么还是会得到房子,既然这样当初法院为何还要保全这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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