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是同居关系,今年基本上没在家待过了,这到底属不属于重婚罪?可谓是个对婚姻极度不负责任的人。
更新时间:2009-11-05 14:12:35
问题描述:
我的丈夫现年47岁,今年年初因为伪造增值发票被判四年缓刑。7月我又从别人那里得知他在外面与一名20多岁的女子于去年5月生了一个男婴。后我和他对质,他承认了此事。那名女子是嫖妓关系认识,05年认识后在外面租了房子,一直是同居关系,后怀孕生子。09年以前每年还会在家一两个月,今年基本上没在家待过了,并且手机也关机,没有什么联系了。这到底属不属于重婚罪?我能不能告他?如果能,我具体要以什么罪名起诉他?并且他还有缓刑在身,会怎么判?
(附:他与我已经是他的第三次婚姻了,可谓是个对婚姻极度不负责任的人。)
我非常急切地需要得到相关法律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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