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案起诉相关问题咨询
更新时间:2009-11-05 12:18:53
问题描述:
当日下午,我妈(年龄60岁)在打工的店里工作时摔到,导致股骨颈骨折,之后被雇主送到一所最近的三甲医院治疗,4日后出院。同时转到省会城市的一所骨科专科医院治疗(没有转院证明),诊断为股骨颈骨折,采用人工髋关节置换术治疗。16日后出院。往返两地时均乘坐救护车。
问题:1、无转院证明是否影响医疗费的判定,如果同时可以采用关节内固定术和关节置换术,能否认定我们选择的关节置换术不必要或不合理? 2、如果一审判决以后,在发生与此有关的医疗费,比如关节脱位或者20年以后需要再次更换人工关节,需要花费医疗费时,是否可以再起诉雇主,如果可以的话,是否受到起诉期限的限制? 3、在第一次起诉时,哪些费用肯定能得到法庭的支持,哪些不一定?双方承担的比例估计会在什么范围内? 4、本案起诉时还应注意哪些问题?非常感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