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按协议执行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11-05 08:43:13
问题描述:
我于07年三月于他协议离婚,协议内容:男方一年内给女方买50平门市一处,买门市前,男方每月付女方生活费三千元,并在女方再婚前为女方支付住房贷款和物业,采暖费,可男方以经济困难为借口,至今也没有为女方买门市房,而且在两个月前停止了付生活费,房屋贷款,采暖费。。。实际上男方有经济能力,男方有门市租金收入20万/每年,还有自己的公司,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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