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子女的抚养义务
更新时间:2009-11-04 20:20:43
问题描述:
爱人的么亲1985年去世,1986年其父与一女子结婚婚后生有一子。1987年买房一处。钱女方一份也没出,因为她没工作。爱人的父母从外地转回来。当时带来安置费约5万元。爱人有弟妹3个。当时他父亲再婚时爱人已经18岁。2005年其父因病去世。自从老人1996年得了心脏病后,每次住院的靠小都是我爱人弟妹3个平均出。请问现在家里的一处房产和老人的其他财产(包括丧葬费)该给谁?我爱人有义务赡养其继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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