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8月闹心购买二手房过户物业交割纠纷
更新时间:2009-11-02 22:45:13
问题描述:
9月20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与中介签订服务协议,当天交定金2万元,约定首付48万于9月30日前交,其余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过户,过户当天物业交割。执行中有两问题:1)合同首付款日期争议:合同附件中有一条约定9月30日结清首付,另一条约定‘9月23日交付首付款48万元,卖方9月30日前办理房本,如该日期前未能办理房本,买方有权放弃购买房屋’。实际于9月28日支付首付51万元(多支付3万元)。第二条本是为限制卖方办理房本时间,结果卖方以此条认定我们首付逾期要求支付500元违约金。2)10月30日银行贷款通过,通过中介告知卖方准备过户物业交割,后从中介得知卖方要求先过户,等贷款到账后进行物业交割,之后三天反复让中介协商,中介不予协商。请教:1. 如合同到期11月19日,是否可要求房主付按合同逾期责任支付违约金?2. 从合同字面上看买方是否违约需要支付卖方500元违约金?3. 中介不予协调可否要求退回中介费?4. 如和卖方关系弄僵,卖方在搬家过程中故意损毁,我们在签合同当天私自拍的房屋状况照片能否作为比照证据证明故意损毁要求索赔(合同规定自合同签订日至过户期间卖家要保持房屋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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