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一年多了,一方已死亡,继子女是否有权要分存在一方的财产
更新时间:2009-11-03 17:10:31
问题描述:
甲乙夫妻已离婚,离婚后已分居,财产和债务在离婚时已分割好,房子由甲方分得,同时双方债务也由分得房子的甲方负责清还,他们的房子和债务等价基本是相同的,后来乙方在离婚半年后查出得了不治的病,甲方又借钱来帮乙方治病和请人护理他,死后的后事也是甲方借钱来办理的,但乙方有一个儿子是在和甲方结婚前就有了的,甲乙是二婚的,这个儿子已有27岁了,在乙方有病的时候也没有出过钱来治病,而且他亲生的妈还在世,距离乙方死后已有一年多了,现在这个儿子要求要分甲方的房子,他说这是他的爸遗留下来的,请问他有权利分吗?甲方分得这个房子后,由于当时还欠了银行的贷款,而没有及时去有关部门过户,一直到乙方死了之后半年才借钱还清银行贷款,才过户到甲方名下,后因为是借钱来还的贷款,所以过好户之后又去银行办理了贷款 来还帐,但他们之间有离婚协议存在婚姻机关,请问这样是不是给了这个儿子一个借口,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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