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没有义务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呢?按劳动法规定我可以要求单位支付2009年1月至今月工资的双倍吗?我该怎么办呢?
更新时间:2009-11-01 14:29:04
问题描述:
我跟单位的劳动合同于2008年12月31日过期,单位没有提出跟我续签.现在我想离职,是不是没有义务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呢?现在单位为难我,不让我离职!让我必须30天后才能离职。
按劳动法规定我可以要求单位支付2009年1月至今月工资的双倍吗?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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