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没有手希望医院赔偿
更新时间:2009-10-31 11:19:54
问题描述:
你好!
向您咨询一件事情。
2009年10月16日晚,我姐姐生下一名女婴,孩子生下后有缺陷左小臂以及左手都没有,产前筛查共做了三次B超,不负责任的医生都没有从B超中发现孩子没有手臂,如果在孕期内发现,我们可以不要这个孩子,但是现在孩子已经出生,于情于理我们都要让她健康长大,真的很担心她以后的成长过程。我想请问您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医院负没有告知的责任,我认为现在人们之所以多次做产前筛查就是为了减少新生儿缺陷的概率,但是医院再孕妇多次做了筛查后而出现这种情况,给我们家属在精神和身体上都带来及大的伤害,所以我们家属都认为医院应该承担责任。由于这方面具体的法律法规我们也不是很懂,诚恳的希望您能给我们一点意见和建议。
烦请您在百忙之中看到这封邮件能够给予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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