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责任是什么?
更新时间:2009-10-30 13:41:05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五个月宝宝的母亲。因为和医院的问题,特来求助。
我女儿出生两个月多一点的时候,因感冒住在市人民医院,在医院里住了几天后,一下下午,发现因挂盐水挂的不好,左脚面上起了一个很大的水泡,后来整只左脚脚面全部溃烂,因市医院不懂得怎么处理,我怕影响我女儿以后的行走,就赶紧送到省儿童医院看专家,专家给我们配了药,说如果十几天以后还没有好转的话,要做植皮手术,想想一个才两个月的宝宝一出生就遭受这么大的痛,我们一家人真是很痛。后来就一个星期去杭州看一次,平时就住在市医院里,医生也就是给我们用一下从省医院里配来的药。所幸后来终于脚面上的皮肤慢慢长好,但留下了一个难看的大伤疤,和边上的皮肤完全不一样了/。因为是早产儿,身体和正常出生的小孩比起来本来就特别小,这样一耽搁,更加影响了我女儿身体成长。因为现在小孩才五个月还不会行走,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影响到以后的正常走路。现在市医院让我们去结帐,(因为当时刚住进去的时候是交过住院金的)现在这种情况,医院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我们可以提什么样的正当要求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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