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到了离婚判决书,我认为因属于我婚前财产,来后被告知离婚判决书要就要不要就回家
更新时间:2009-10-31 13:18:31
问题描述:
今天10/30日,我拿到了离婚判决书,发现高桥人民法庭严重荼职,判决疑点一:并未写名小孩的探视权和日期 二:并未写名处理后财产然后支付方式 三:电器当时说是按折价在对半分处理,但他们以原价来定案 四:所有金器日期是婚前,我认为因属于我婚前财产,作为投资所买,但被判给对方 五:当时我还提出要对方无条件户籍迁回原籍,法院缺毫不提极 真是对他们失望透顶,最基本的都不写,而且态度恶劣,让我们9点开庭,9点10分还不见来,来后被告知离婚判决书要就要不要就回家,也不告知如不领将无法上诉,严重荼职,请给于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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