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宅基地面积:但姐们三人户口均不在此,拆迁办的规定可由法律依据?我们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9-10-29 21:28:25
问题描述:
我们于2009..8.24拆迁.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丰善村,家中户口只有1人,按户口只给80平方米住房,我家宅基地面积:217平方米,建筑面积:149.8 平方米,父母已将此院赠与我们姐妹三人共同所有,但姐们三人户口均不在此,我们只是节假日回家与父母团聚小住,拆迁后若只给一套80平方米2居室,我们以后将很不方便居住,拆迁办的规定可由法律依据?我们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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