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银行提交公积金贷款手续后开发商以催款为由毁坏合同
更新时间:2009-10-28 15:31:32
问题描述:
2007年12月27日签订购买房子(03年单位集资后委托开发商建房)合同,前期房款35万元已交,2008年3月后期30万元采用公积金贷款,手续已向银行提供齐全(银行委托的担保公司给开具了收费收据530元),到2009年9月底同我一起购房的人已批下公积金贷款手续(第一批),而本人一直未批下来(开发商一直未盖章),2009年10月份开发商以2009年4月份催交全款逾期3个月未交为由,要收回购房合同。请问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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